民勤县新《环境保护法》宣讲团 莅临我公司宣讲

2015年04月09日 作者: 何启昱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提高全社会对新《环保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全民环保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3月26日下午民勤县委环保法宣讲团讲师组副组长李大福一行莅临我公司开展宣讲活动,民勤实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6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前公司副总经理王俊传达了中共民勤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法》宣讲活动的通知(民宣发[2015]3号)文件精神。李大福围绕新《环保法》立法情况、主要内容、贯彻新法应做的工作三个方面深入的进行宣讲;并就新法实施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应做的工作进行了具体讲解,同时说明了新的《环保法》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同时,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大了对企业常见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违法排污企业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行为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对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为国家根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向污染宣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他指出,新《环保法》的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史上的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事件,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后,王俊同志表示,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极为密切,与我们的生存息息相关,我们将在以后的环保管理工作中,倡议全体职工加强环保意识,加深环保认识,了解新《环保法》的法律法规,从身边做起。

    公司副总经理袁万年同时也表示,县宣传部组织此次宣讲,旨在通过广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引导企业深入理解和运用新法,我们要积极开展在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的污染防治,促使企业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新《环境保护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应有的作用。

宣讲团讲师组李大福组长围绕新《环保法》立法情况、重要意义与价值等主要内容全面深入地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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